为持续巩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将今年查处的4起群众身边“微腐败”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甘南县查哈阳农场市场监督管理所原所长王东升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0年至2023年,王东升借儿子结婚以及春节等传统节日之机,先后收受16名管理服务对象钱款33次,共计3.25万元。王东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3年5月,王东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二、龙沙区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王文刚以权谋私问题。2016年至2022年,王文刚在负责办理残疾人证业务时,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收取好处后帮助多名达不到评残条件的人员通过审核,违规办理残疾证,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7月,王文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泰来县公安局塔子城派出所原所长孙宇违规执法问题。2022年4月,塔子城派出所依法暂扣疑似超载的翻斗车1台,孙宇违反工作流程,未对车辆称重就擅自放行,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3月,孙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四、讷河市老莱镇党委副书记赵伟男项目竣工验收造假问题。2021年至2022年,赵伟男在负责讷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验收工作中,违反工作要求,明知2020年和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均有部分项目未完成施工的情况下,仍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制作竣工验收手续,并按已竣工进行上报。2023年11月,赵伟男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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