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委批准,龙沙区纪委监委对龙沙区工商联原党组书记刘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廉洁底线失守,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国家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刘凯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龙沙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龙沙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刘凯开除党籍处分;由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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